近日,微信“车老板”之家发布文章,反映“龙堰超限站2018年6月23日一货车因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被执法人员查处,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仅开票据一张当场收现金放行”一事,邓州市交通运输局经过调阅执法案卷及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录像后查明,事实情况如下: 6月23日上午11时06分,豫RD2657载重货车经过龙堰超限检测站,经检测车货总重47.84吨,未超过限重49吨,不属于超限车辆,但在例行车辆运输证照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未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相关法规规定应当给予200-2000元的罚款,当班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和权力告知后,对该当事人做出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当场收缴1000元现金,开具(打印)罚没收入正规票据。 由于邓州龙堰超限检测站距离市区较远,2016年起该站实施罚缴分离时,为方便执法对象,申请市财政局在该站安装了财税罚缴系统,所有罚款全部通过该系统刷卡缴纳,直接入国库。在当事人无银行卡支付罚款的情况下,可支付现金缴纳,由当班执法人员收缴现金后通过该执法人员的公务卡刷卡替违章当事人缴纳罚款。事发当日因豫RD2657货车车主王新卫无银行卡缴纳罚款(有执法记录仪录像证明),当班执法人员收取当事人1000元现金后刷公务卡1000元缴纳罚款,相关票据经财税系统查证金额相符,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邓州市交通运输局
|